根据教育部、省教育厅本科生转专业的有关规定和《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湖工大政发字〔2024〕2号),结合外国语学院的办学定位以及专业、学科发展规划,为推动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科学规范、有序进行,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特制定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。
一、指导原则
(一)公平公正原则。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,学院专业建设和学科发展实际,以及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,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、“转出无门槛、转入有要求”以及“学生与学院双向选择、学院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(二)科学规范原则。在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的转入、转出基本条件内,有序开展学生的转入、转出工作。
二、组织领导
外国语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由学院院长、教学副院长、学生工作副书记、学院教务办主任、学工办主任、纪委委员和相关专业负责人等组成。领导小组具体职责为: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工作方案,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,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。
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
组长:刘 曼
副组长:周 敏 胡 烨
成员:贺 音、方 铭、龚 玲、肖志钦、曾 琴、周文伟、董 英
三、转专业条件
学生转专业只允许申请填报一个专业(类);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只能转一次专业。
学生申请转专业(类)的基本条件
(一)具有本校学籍的在读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学生;
(二)注册手续齐备,缴清学费及其他应缴费用;
(三)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品行端正;
(四)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(类)的要求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允许转专业:
(一)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,含体育单招、楚怡工匠计划、职高对口、定向培养、公费师范等;
(二)专升本学生、由预科分流就读本科学生以及从外校转入学生;
(三)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;
(四)保留入学资格、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;
(五)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。
二年级及以上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经学生申请和转出、转入学院同意,可以申请转专业:
(一)退役后复学的学生,因自身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;
(二)学生复学后相应年级无对应专业的;
(三)因身体健康原因或某种疾病、生理缺陷,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,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,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;
(四)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外语类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,创新成果与学科竞赛成绩突出,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;
(五)确因学习困难并受学籍预警或某种特殊困难和原因,无法在原专业完成学业的。
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转专业采用线下审批,经转入转出学院同意,其中符合上述第一、二项的由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符合三、四、五项的需报校长办公会审批,同意后进入新专业学习;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转专业原则上应降级,且不能转入热门紧俏专业和高考录取分较高专业。
四、转专业程序和考核内容
学生转专业一学年办理一次,一般在春季学期期末办理,秋季学期开始正式进入新专业学习,具体日程由学校统一安排。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工作。
学院于转专业工作正式启动前1周公布转专业细则和方案。转出学院进行形式上审批,不设限制;接收学院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,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,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。转出学院通知学生办理离院手续,学生凭相关材料到接收学院报到、调整宿舍、选课等。
各专业接收名额由学院与教务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协商确定,接收名额不得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在读总人数的20%。
按照外语专业的特性和要求,转专业选拔综合成绩=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(50%)+面试成绩(50%)。转专业考核内容如下:
(一)大一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,占比为50%,综合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。
(二)转专业考核面试,占比为50%。各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、专业教师组成的不少于3人的面试专家组。面试采用百分制,成绩取面试专家组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。
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内容:
1.学业基础情况,英文自我介绍及问题回答;
2.各学期的综合表现;
3.申请转专业的目的及今后的努力方向;
4.外语水平,人文及科学素养,表达能力、沟通能力。
五、转专业学生的管理
在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前,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一切教学活动,并积极参加原班级的其他活动,服从原学院与班级的工作安排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转专业资格:
(一)逾期2周未到新专业所在学院报到的;
(二)经查实学生申请转专业资料弄虚作假的;
(三)未转出前不服从原学院管理的。
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按新专业的有关要求及时到接收学院办理手续、缴纳学费后,方能注册并进入新专业学习。专业学费按学生所在专业分段收取,转专业前按原专业标准收取,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,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学分收取。
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:
(一)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原进校时编定的学号不变,学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;
(二)进入新专业学习需补修课程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;
(三)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原则上根据宿舍资源适当调整;
(四)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,如涉及党、团组织关系的变化,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;
(五)学生转专业后,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毕业资格,按如下规定处理新专业和原专业课程: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直接转入;课程代码不一致,相近课程按“以高代低”原则,可以替代的,经学生申请,接收学院和教务处确认后,替换为相应课程;对新专业不需要的且成绩较低的课程,经学生申请可以删除;对尚未修读、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完毕的课程,学生重修相应课程。
(六)接收学院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学籍资料的交接、建档、完善工作,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规范性。
六、附则
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转专业的条件、规则与程序,不得徇私舞弊,一经发现,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处理。
本办法自2023 级学生开始执行。
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,以本办法规定为准。未尽事宜参照《湖南工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湖工大政发字〔2024〕2号)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湖南工业大学外国语学院
2024年4月2日